张永华
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,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历任副主任(院级),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。
主要工作成就
广东省法学会理事,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协会副理事长,广东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、广东省教育厅应急管理专家,担任教育部规章“学生伤亡事故处理办法”课题组组长,是教育部规章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2002年第12号令)主要起草人之一。主编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》、《中学生校园应急避险读本》、《小学生校园应急避险读本》,参与起草《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。